親愛的爸爸媽媽,看到新聞中關於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加害人毛畯珅對多名女童伸出狼爪的報導,我們的心情同樣沉重。身為一名長期關注兒童發展與性平推廣的工作者,我能理解那種「我把孩子交給專業,卻換來傷害」的恐懼與自責。但請記得,這從來不是受害者或家長的錯,而是加害者利用了權力不對等與體制漏洞。

一、 權力不對等與監控死角的隱憂

在這起案件中,我們看見了兩個核心問題:

  1. 結構性的權力壓迫: 加害者身為「園長之子」且具備教職身分,在幼兒園內擁有絕對的權力。對年僅 5、6 歲的孩子而言,他們被教導要「聽老師的話」,這種權威關係讓孩子在面臨侵犯時,難以在第一時間求援。
  2. 空間與通報的失靈: 新聞指出,加害者常利用「講故事」為幌子,在監視器死角進行犯罪。這顯示了硬體監修不應只是「有畫面就好」,更應具備「安全設計」的思維。同時,若園方行政體系具備高度的性平警覺,這種長期的惡行不應被掩蓋。

二、連帶責任與保護機制

根據最新的民事判決,法院裁定加害者、園長母親及幼兒園須「連帶賠償」。這在法律上有極其重要的指標意義:

  • 民法第 188 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提醒所有教育機構,對於教職員的監督與考核是法律責任,而非行政瑣事。
  • 性別平等教育法: 自 113 年修正後,校園性平案件的調查與處理程序更為嚴謹。若學校或幼兒園獲悉疑似事件卻未於 24 小時內通報,將面臨重罰。
  • 刑事責任: 行為人涉及《刑法》第 222 條加重強制性交罪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三、 建立在地守護網

我們一直強調「身體自主權從幼教開始」。針對此類事件,本會提出以下建議:

  1. 觀察孩子的警訊: 幼兒若突然排斥上學、出現退化行為(如尿床)、或對特定長輩表現出異常恐懼,家長應溫柔傾聽,避免用質疑口吻詢問。
  2. 落實性平教育: 教導孩子「身體紅綠燈」,明確告知背心與小褲褲覆蓋的地方,除了醫療需求外,任何人(包括熟人、老師)都不能隨意觸碰。
  3. 在地求助資源: 若您在台中市有任何相關疑慮,可優先聯繫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家暴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或撥打 113 保護專線。本協會亦提供性平法律諮詢與培力課程,歡迎參與我們的「繪本媽媽培訓」,用故事教孩子保護自己。

守護孩子,需要我們溫暖而堅定地站在一起。

引述來源: 聯合新聞網 2026-04-01 幼兒園長之子毛畯珅11次性侵猥褻女童 他和母親要一起賠償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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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

台灣與聯合國簽約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後,即有一連串的性別平等政策的推廣,然而性別平等不該只是政府的宣傳標語,而是落實於日常社會中的生活態度,所以於2026年成立臺中市性別平等推廣協會。期待對未成年性別平等教育、保護未成年性健康成長,職場性騷擾、霸凌防治等勞工權益教育,情感教育、情緒教育、生命教育等家庭教育及其他人權議題有興趣者,一起加入我們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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