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性別平等包含
情感教育、情緒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
讓性別平等變成生活態度
2026年彭婉如逝世30年,台灣陸續推動性侵害防治、家庭暴力防治、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制度,女性也逐步走進各個公共領域。性別平等不是一蹴可及,生活中有那些改變呢?!
子女最佳利益,廢除父權優先條款
過去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權利行使意見不一致時,法律明定「由父行使」;離婚時監護權原則上也歸男方。1994年 釋字第365號 宣告其違憲,現行法律已改為依「子女最佳利益」進行裁定。CEDAW第五條明確指出教養子女是父母共同責任。
人身安全與性自主權
性侵害改為「妨害性自主罪」並列為非告訴乃論(公訴):1999年刑法大修,將性犯罪從保護「善良風俗」(妨害風化罪章)轉變為保護「個人性自主權」,且多數強制性交罪改為公訴罪,避免被害人承受私下逼和、逼婚或撤告的巨大壓力。即使是配偶亦有性自主決定權。
財產與情感關係解套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過去法制嚴重忽視全職家庭主婦的無形貢獻,後續民法全面修正法定財產制,保障婚姻關係消滅時弱勢一方對婚後財產差額的平均分配權利。
性別平等的價值
「缺工、少子化、AI」正同時重塑大環境,性別平等不再只是道德理念,更是台灣在這場生存戰中「最核心的解方與競爭力」。

友善家庭
性別平等可以解放男性的情感與照顧照顧壓力,翻轉女性的「無酬照顧勞動」價值,進而提升家庭抗風險能力

友善職場
不只是符合法規的道德要求,更是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的商業策略。降低劣幣族良幣的風險,提高職場人才留任率。

環境永續
聯合國「實現性別平等,並賦權所有女性」列為第 5 項核心目標 (SDG 5)。認同性別平等讓社會有真正的社會正義、經濟繁榮與永續發展。
性別平等比你想像的更全面
過去,性別議題常被誤認為只是「婦女福利」或「少數群體的權利」;但現在,從聯合國到各國法律都明確宣示:每個人不分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都生而享有尊嚴、自由與平等的權利。這不只是為了保護特定群體,更是為了讓每個人都能擺脫傳統角色的束縛,自由發展生命潛能。



